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杭州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暂行规定(试行)》,2005年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采取必修培训和选修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内容为必修培训,全体执业律师必须参加;由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并经律协组织实施的研讨会或专题讲座为选修培训,按参加五次为完成课时。现将本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5年5月20至21日(周五、六),20日上午8:15前报到,21日中午结束;
二、培训地点:杭州海外海?西溪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329号,电话:85226888);
三、培训对象:全体执业律师,2005年注册律师(2004年继续教育培训课时不满的),可作为补课时;
四、培训方式:选修培训,聘请老师集中上课与各专业委员会的业务论坛相结合。律师可根据自己的业务特长进行选择;
五、培训内容:浙江大学王冠玺博士讲授物权法、省高院程建乐审判长讲授损害赔偿;市律协知识产权与信息网络业务委员会、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的业务论坛(具体课表附后);
六、培训费用:采取统一收取的方法,即每位律师将培训课时已满的记录卡交律师事务所、律协联络处,由事务所、联络处统一上交市律协并集中交纳培训费(费用数额收取时再具体通知)。参加补课时的律师培训费现场收取。
望各律师事务所接到通知后,将参加培训及需补课时的律师名单于5月16日前上报市律协,以便及时统计培训人数,保证培训质量。
联系人:汪 蔚,电话(传真):85101217。
二○○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