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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公告
来源:市律协会员部 发表时间:2016-04-29 浏览:4180 分享: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2016年是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十年来,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法治实践领域发生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和历史意义的重大事件,涌现出了一批时代典型人物。为了更好地弘扬法治精神,传承法治文化,引领社会风尚,现浙江省法学会等四家单位联合组织开展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请各律师事务所参照有关申报条件,积极参加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引,记录和展示十年来我省法治实践领域的重大事件和时代典型人物,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助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法学会 
    浙江日报社
    浙江广电集团 
    《今日浙江》杂志社
    三、评选范围
    2006年4月-2016年3月,在浙江发生的有正面影响力的重大法治事件和我省涌现出来的法治人物。法治人物不限于个人,也可以是群体。
    四、评选条件
    (一)法治事件
    1.社会影响力大。对我省法治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在社会上形成强烈反响,被省内外媒体广泛关注,产生积极的正面效果,传播了法治正能量。
    2.群众普遍关注。与社会日常生活和人民群众基本权益息息相关,受到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3.推进法治进程。对我省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具有奠基性、引领性、规范性、保障性,有助于法治意识的增强、法治理念的提升、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力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进程。
    (二)法治人物
    1.立场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自觉服从服务于法治浙江建设。
    2.作风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勤勉,脚踏实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事迹突出。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事迹具有强烈的感召力和重大的社会影响力,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4.群众公认。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在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和社会广泛赞誉。
    五、评选方式
    公众投票与专家终评相结合。
    六、评选程序    
    (一)征集。在浙江日报及其网站、浙江卫视、《今日浙江》杂志上发布评选活动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填写《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推荐表》、《浙江省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二)遴选。在征集的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中遴选出20件和20名,作为公众投票的评选对象。
    (三)投票。通过浙江日报及其网站、《今日浙江》杂志公布入选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候选名单,由公众投票评选。
    (四)评选。根据公众投票数,由评选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评选出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    
    (五)公示。评选结果在浙江日报及其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
    (六)公布。公示结束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评选结果。
    七、联系方式
    请于5月6日前将拟推荐的法治事件和人物表格名单电子版发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

    电子邮箱:hzlxhyb@hzlawyer.net,QQ :335814385 ,联系电话:87555127,联系人:李秋月。

附件:1.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推荐表.doc
      2.浙江省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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