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司法局,市属各相关律师事务所,市属公证处:
接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柴善明等43人具有律师公证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浙司〔2017〕182号),经浙江省律师、公证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我市下列24人具有律师公证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一级律师(5人)
柴善明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刘 恩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徐建明 浙江天建律师事务所
周 春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赵箭冰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二、二级律师(17人)
贝 赛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陈月棋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傅忠彬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郭 芳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郝 利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黄卫红 浙江汉普律师事务所
李 斌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李迎春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林 慧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吕 坚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史莉佳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
王旭东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王永皓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吴方荣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吴正绵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项坚民 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
许力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三、一级公证员(1人)
金 涛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四、二级公证员(1人)
崔海容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
杭州市司法局政治部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