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
目前,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已经进入了总结表彰阶段。根据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工作进程,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及时总结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律协。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题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结合已开展的各项工作,认真写好主题实践活动的总结。
二、主题实践活动总结要结合前两阶段关于学习讨论和工作实践方面的内容,务求客观全面、言之有物。要认真归纳概括,充分反映各单位有特色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深入分析工作的不足之处并找出原因。总结不少于1500字。
三、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务必于4月28日前报市律协。
联系人:李美华 联系电话:87555127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