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处、西湖分会、萧山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经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浙同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等6家律师事务所共16名律师联名提议,市律协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长办公会议讨论提请,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成立“医药健康专业委员会”。根据《杭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医药健康专业委员会的初始委员、非初始委员由律师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主任、副主任采用自荐、委员会竞选的方式产生。现将医药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扎实的医药健康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
2.主任、副主任需从事律师执业年限五年(含五年)以上;初始委员需从事律师执业年限三年(含三年)以上;
3.近二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热心医药健康专业委员会工作,有志于从事该专业领域的探索、研究。
二、注意事项
1.本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且需分属于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参加主任、副主任竞选的律师需在申报表上注明;
2.主任、副主任申报后,由初始委员选举产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每名律师限参加两个市律协专业委员会,已参加两个市律协其他专业委员会的律师不得再申报本委员会;
4.同一律师事务所参加本委员会的初始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人;
5.请市律协各联络处、西湖分会、萧山分会,各律师事务所将《医药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书面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4月20日前报市律协秘书处。
联 系 人:陈晓菁、邹艺楠
联系电话:0571-87555129
杭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