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党委各联络组、各市直律师事务所支部(总支):
为扎实推进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律师业健康发展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再立新功,根据市司法局党委工作部署及市律协党委工作安排,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之际,面向全市律师行业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模范履行管党治党重要职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担当作为、克难攻坚、开拓进取、勤政廉政,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讲四有”,模范遵守党章,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宗旨、勤勉尽责,敢于担当、克难攻坚,开拓进取、业绩显著,清正廉洁、崇法尚德,弘扬正气、事迹突出,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严格落实“123”基本规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团结带领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名额及重点
本次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0家、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
此次评选的对象为近两年来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典型,特别要向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中冲在一线、担当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倾斜。
各区、县(市)联络组根据本辖区律所支部和律师党员数量原则上分别推荐1至2家(名)先进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各支部(总支)应根据评选条件积极组织上报,以自荐和推荐相结合为评选手段,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与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确保上报质量。评选过程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提高透明度,推荐出的先进典型要作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学习对象、生动教材,深入挖掘和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使推荐过程成为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律师业发展和党政中心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二)有关要求
1.区、县(市)由联络组推荐统一上报,市直所由党支部(总支)组织推荐上报;
2.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事迹要突出,在行业内有较大的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推荐对象先进事迹要客观、真实,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突出特点,防止面面俱到、任意拔高,文字要精练,主要事迹不超过1200字;
4.各联络组、市直党支部(总支)务必于2018年6月5日前,将推荐对象《推荐审批表》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市律协业务部邮箱:hzlxywb@hzlawyer.net,将书面表格寄送至:江干区凤起东路中豪五福天地B座1号楼10楼业务部。联系人:刘晴晴,联系电话:87557379。
四、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市律协党委将对入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杭州律师网、《杭州律师》杂志、律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
附件:
杭州市律师协会党委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