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司法局,钱塘新区管委会政法委,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19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9〕75号)精神,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现就2019年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 号)规定,具备《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申报条件(浙司〔2019〕78 号,下称《评价条件》),近3年来未发生违纪情况且专职从事律师业务工作的人员或事业单位性质的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申报、审核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7月17日起通过杭州市职称系统(http://hzzcpd.zjhz.hrss.gov.cn,以下简称“市职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注册并实名认证的账号登录系统),7月28日截止申报。
2.主管部门审核时间:杭州市司法局警务人事处对网上材料进行审核,8月19日前审核结束。仅审核通过人员报送纸质《中级职称评审表》,其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申报人员还应提供纸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纸质表格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
三、其他要求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评审流程、纸质材料报送等规定详见附件。
报送的清单和相关评审表格,请到杭州市律协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杭州市律师专业人员三级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司法局警务人事处,电话:85256501、85256632。
附件: 1.申报条件.doc
2.申报材料.doc
3.申报评审流程.doc
杭州市司法局政治部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