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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主要移民区遗产管理制度比较——聚焦跨境继承法律事务”主题沙龙活动会议综述
来源:家事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2-07-19 浏览:362 分享:

    2022年7月8日下午,杭州市律师协会家事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开展了以“全球主要移民区遗产管理制度比较——聚焦跨境继承法律事务”主题沙龙活动。本次活动特邀西南政法大学婚姻家庭继承法博士,现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讲师刘宇娇女士进行“全球主要移民区遗产管理制度比较——聚焦跨境继承法律事务”主题分享。市律协家事委主任魏小军、副主任孙科峰、王楠等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诸多家事领域律师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刘宇娇女士的主题分享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全球主要移民区中的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遗产管理制度。刘女士首先介绍了该州遗产管理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即《遗产管理与遗嘱检验法》和《最高法院遗产管理与遗嘱检验规则》。之后,刘女士对该州法律框架下遗嘱执行与遗产管理的界定、遗嘱认证与遗产管理的程序、遗产代理人的义务和对财产的权力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尤其是对该州遗嘱认证与遗产管理的程序进行了十分详细的讲解,从申请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意向通知的内容,到法院的审查事项,再到遗嘱执行或遗产管理授权的撤销,深入浅出,加深了与会人员对该州遗产管理制度中程序设计方面的理解。

    第二部分是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遗产管理制度。刘女士首先从该省遗产管理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遗产法》、《遗产管理法》和《民事程序规则》出发,对“遗产受托人”、“遗嘱认证”在该省法律框架下的概念进行了厘清与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该省需要遗嘱认证的情形、申请遗嘱认证的主体和程序、遗产代理人的职责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期间,刘女士针对申请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的程序进行了十分详细的解读,着重讲解了其中与其他国家程序设计的不同之处,比如因死亡、破产和其他原因提供新的保证、遗产利害关系人就遗产管理申请人提出异议的程序等。最后,刘女士通过一个简洁的流程图对安大略省的遗产管理程序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将其与前述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对比。

    第三部分是日本的遗产管理制度。在这一部分中,刘女士从遗嘱执行和遗产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在遗嘱执行方面,刘女士首先立足于日本《民法典》中的具体规定,细致讲解了遗嘱书的审查、遗嘱检认的内容和程序。之后,刘女士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入手,对遗嘱执行人的指定和选任、遗嘱执行人的职务内容、复任权和权限、遗嘱执行人的解任与辞职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其中尤其对遗嘱执行人的指定和选任进行了十分详尽的讲解。她指出,日本法律框架下的遗产执行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和委托第三人指定这两种方式确定,当没有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执行人死亡时,家庭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选任遗嘱执行人,同时介绍了家庭法院选任遗嘱执行人的相关制度安排。在遗产管理制度方面,刘女士详细讲解了日本相关制度中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包括继承人担任和法院选任两种途径,最后对遗产管理人的权限和义务进行了简单的整理和介绍,

    嘉宾分享结束后,活动进入下半场,由魏小军律师对刘宇娇女士的分享进行了总结,随后孙科峰、王楠两位律师进行了感受分享。在两位律师的带动下,与会人员积极就遗产管理人制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同时就遗产管理与破产管理的比较、跨境继承法律事务等相关问题与刘宇娇女士进行了深入交流。至此,分享活动在嘉宾与参会人员的互动中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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