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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程序辩护实用技能”沙龙暨市律协刑诉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活动综述
来源:刑诉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3-04-20 浏览:1259 分享:

2023年4月16日下午,由市律协刑诉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刑诉委”)主办的“刑事案件程序辩护实用技能”沙龙活动暨市律协第十届刑诉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杭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顺利举行。活动由刑诉委秘书长赵伯健主持,市律协业务指导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叶青、刑诉委主任朱卫永、副主任楼宇广、王小兵、王良宝、刑诉委委员、秘书处成员、非委员律师等8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环节,首先进行的是市律协第十届刑诉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会议首先由主任班子、秘书处成员作自我介绍并介绍各自职责分工。其次由全体委员进行自我介绍和展示。之后,朱卫永主任介绍了新一届刑诉委工作重点及考评机制并传达业指委工作精神,朱主任提出新一届刑诉委要向“研究型”组织转变,每年度每位委员都要拿出论文、案例研究成果,由秘书处统一编辑成册上交律协,另外还对新的专委会考评机制细则做了解读。最后,由叶青律师作总结发言,叶青律师代表市律协业务指导与发展委员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叶青律师还表示,刑委会主任班子是全体委员亲自投票选出来的,充满活力和干劲,各位委员的当选也是层层筛选,都是杭州刑辩律师界的精英、翘楚,希望本届委员接下来的四年内积极履职,在主任班子的充分引领下,多搞活动并多出书面化成果,惠及全市律师,为我国法治建设与杭州市律协专业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第二项议程为“刑事案件程序辩护实用技能”沙龙活动。

第一个主题“审查逮捕7天有效辩护小妙招”由楼宇广、卢娉婷、徐亦飞做主题分享。楼宇广律师认为在审查逮捕阶段,可以从罪名定性、犯罪情节、退赃退赔等各方面与承办人进行充分沟通,即便是律师认为意义不大的辩点,也可能成为扭转案件的关键;卢娉婷律师提到办理罪名定性争议较大的案件,不仅要在法律意见书中对涉案行为的定性进行比较详细的论述,更要主动出击,积极的与承办人进行有效沟通;徐亦飞律师认为在审查批捕阶段的辩护工作要有一定的延续性,审查批捕阶段结束后被羁押人员同样存在变更强制措施的机会。

第二个主题“非法证据排除辩护小妙招”由王良宝、黄毅婕、高文做主题分享。王良宝律师提出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要打出“组合拳”,不仅要注重证据的合法性,还要重视证据的真实性,在办案过程中要时时处处留痕,为非法证据排除提供线索和依据。黄毅婕律师分享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的文书撰写、排除证据类型、排除证据审查方式等心得体会。高文律师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和证据合法性质证的区别,并指出要从讯问笔录中记载的讯问地点、讯问时间、供述内容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仔细核对分析,向办案机关提出嫌疑人供述的非法性从而达到非法证据排除的效果。

第三个主题“二审开庭申请小妙招”由王小兵、陈明杰、伍炫蓉做主题分享。王小兵律师认为二审案件申请开庭审理在法律规定上较为模糊,从而导致二审法院自由裁量权过大,申请二审案件可以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采纳证据上存在的缺陷向二审法院提出开庭审理申请。陈明杰律师提出不要局限于当事人本人涉及的犯罪事实,在同案犯认罪认罚案件中,在确保执业安全的前提下,如果能让认罪认罚的同案犯上诉往往会达到二审开庭的效果。伍炫蓉律师提出要从程序适用、证据采纳、事实认定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向二审法院提出开庭审理申请。

自由分享环节,委员洪丹霞律师、非委员黄伟佳律师结合个人办案经历围绕以上主题进行了分享。

最后,叶青律师对刑诉委本次“刑事案件程序辩护实用技能”沙龙活动暨市律协第十届刑诉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了祝贺。朱卫永主任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并表示刑诉委将在市律协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推动杭州律师行业在刑事领域的发展与提升,共同引领专业化建设。

一年春作首,万事勤为先。整场活动持续了整整四个小时,在委员律师热烈的掌声中正式结束。本场活动刑诉委委员应到59人、5人请假、实到54人,极高的到会率充分体现了本届刑诉委委员积极投身协会活动及杭州律协行业化专业建设的热情和决心。另外本场活动还有近30位非委员律师主动报名参与,也说明本场活动的主题对于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都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会后委员律师纷纷表达了对于本届主任班子、秘书处精心筹划活动表达了高度赞扬,热切期盼着在接下来四年任期中,能够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律协专委会建设中,为杭州律师行业专业化建设、研究工作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美好的愿景为本次活动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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