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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前世今生”专题分享活动综述
来源: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3-10-23 浏览:375 分享:

2023年10月21日下午,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前世今生”专题分享活动在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会议室成功举办。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总局法律顾问、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常务理事、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徐易北律师应邀为本次活动作专题分享,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知产委主任、合伙人黄悦波律师主持本次活动。市知产委主任周建中律师、秘书长王张微律师、市知产委委员及非委员律师等共计20余专业人士参加了本次活动。

黄悦波律师首先热烈欢迎与会嘉宾莅临本次会议。她介绍本次专题分享嘉宾是地理标志保护领域的资深专家徐易北律师。徐律师曾任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处处长,在地理标志保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执法经验。他在行政执法系统任职期间,是公认的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的权威专家,本次会议由其倾囊相授他宝贵的专业经历和独到见解,必将使与会嘉宾受益匪浅。

在此次专题分享中,徐易北律师系统梳理了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发展历程,向大家介绍了地理标志的概念和国际法规、中国对地理标志保护的起源和发展、欧洲和美国对地理标志保护的不同态度和做法等内容。

首先,徐律师从概念和相关国际法规出发,介绍了地理标志的内涵以及在巴黎公约到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国际法律保护,回顾了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演进历程。地理标志保护最早出现在1883年的巴黎公约中,称为“产地标记”。随后在1992年欧洲理事会《(EEC)第2081/92号条例》中正式使用“地理标志”的称谓,标志着国际组织在地理标志认识上的统一。徐律师通过分析法国在葡萄酒产地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深入阐释了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的不同定义和保护方式,以及地理标志保护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反映出在国际组织框架下,各国对地理标志的理解不断统一和深化。

接着,徐律师结合中国的龙井茶和绍兴黄酒案例,详细阐述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对地理标志保护的立法和实践探索情况。20世纪90年代末,在与法国签署知识产权保护谈判并承诺保护法国著名产品的背景下,中国开始重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动探索自己的原产地产品保护立法,并选定西湖龙井和绍兴黄酒作为首批保护产品。但在实施过程中,不同主管部门和地区对产品保护范围划分存在争议,如是否应仅保护西湖而不包含周边地区等,导致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立法难以推进。通过西湖龙井和绍兴黄酒案例的分析,徐律师深刻指出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立法和实施在起步阶段均存在的困难。

最后,徐律师通过中欧美三方在地理标志保护理念和做法上的差异比较,提出中国应该借鉴欧洲模式,并就当前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独到见解。具体来说,欧洲国家注重通过行政机构保护地理标志,而美国更倾向于通过商标保护的市场化方式。相比之下,中国民众更倾向依赖政府管理,因此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应该借鉴欧洲模式。此外,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将地理标志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使各国可以起诉他国侵犯知识产权。中国加入WTO后,也通过其框架不断加强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总体来看,尽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中国起步较晚,立法和实施均存在困难,但在世贸组织框架推动下,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已取得长足发展。

徐易北律师通过系统梳理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发展历程,向与会嘉宾详细介绍了地理标志的内涵及其在国际和国内的法律保护状况。与会嘉宾一致认为,徐律师结合具体案例,生动活泼地讲解了一个专业且复杂的法律议题,让大家对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有了全方位的了解。在互动讨论环节,与会嘉宾针对当前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问题展开热烈探讨并获得徐律师悉心解答。徐律师的精彩分享不仅系统梳理了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发展脉络,还帮助与会嘉宾对相关法律保护问题有了清晰认识,使本次专题分享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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