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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委成功举办“碳市场法律治理”实务研讨会
来源: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3-12-29 浏览:414 分享:

双碳目标提出后,在政策的有力推动和绿色金融市场的积极响应下,碳交易机制日趋完善,然而其在私法、公法和社会法领域面临诸多挑战,律师又该如何挖掘法律服务机会?为进一步了解和探讨碳市场的法律和实务问题,2023年12月28日下午,杭州市律协环资委在杭州市律协会议室成功举办“碳市场法律治理”实务研讨会。

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四位重量级嘉宾进行主题分享和主旨发言,分别是主讲嘉宾陈波(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金融法学博士)分享《碳市场的法律治理及司法裁判案例解读》、与谈嘉宾陈国强律师(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与谈人沈晓刚律师(浙江省律协环资委副主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与谈人董储幸律师(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生态环境事业部负责人)。市律协环资委工作班子、委员及其他感兴趣的律师和法律从业者,通过线下“市律协会议”和线上“小鹅通直播平台”开展了一场内容详实、形式生动的实务研讨活动。

陈波老师开展《碳市场的法律治理及司法裁判案例解读》主旨演讲,从宏观视角和微观视角展开绿色金融法治研究的基本介绍,分析私法、公法、社会法领域的碳市场法治研究要点,指出碳市场活力不足背后的多方面原因。陈波老师以多个典型案例为例介绍碳市场的私法自治、公法规制、行业自律等层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应对建议。最后,陈波老师进行主题总结,提出应当搭建私法、公法、社会法的综合法律治理体系的解决路径,以公共性与金融化的碳排放权交易所自律管理为支撑,以私法规范碳市场的创新业务为基础,促进私法规范能够有效指引碳市场创新业务的开展,强化合法与适当的公法规制碳市场为保障,使得碳市场的行政监管既能形成外部威慑又能减少对市场主体交易的干扰,提升碳排放权交易所在行业自律管理过程中的高效率和专业性。

 
     主讲嘉宾分享结束后,活动进入下半场,随后与谈嘉宾和参会律师分别陈述自己的观点看法,并就碳交易目的、碳交易律师实务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市律协资环委主任金林蔚进行了总结发言。
 

陈国强律师首先总结了陈波老师的发言主要内容并提出几个关键思考问题,然后侧重从律师开发市场业务的角度提出对碳交易业务的见解。陈国强律师从碳交易的分类-基于配额/项目的交易分析不同类型下的交易目的与律师服务空间,尤其是强制碳减排行业企业的碳交易服务需求与律师服务机会。陈国强律师还介绍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中律师服务实践。另外以其办理的碳交易相关行政处罚、民事诉讼典型案例为例,提出目前律师可以研究的实务问题,关注碳排放核查报告弄虚做假行政处罚应对、碳汇交易合同纠纷代理等律师业务。

沈晓刚律师从碳配额核发的法律性质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出发开展分析,提出关于碳市场的构成和建设思考,并指出碳交易相同或类似功能的机制,比如节能减排的财政补助、用能权交易等,这些机制之间如何衔接也是需要思考的问题。最后,沈晓刚律师指出碳交易既然是一项经济活动,那就一定存在律师开展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机遇。律师应从行业律师的角度,充分挖掘参与双碳领域业务的机会。

董储幸律师以“企业供应链脱碳及法律支持”为主题展开发言,指出其实有大量的场外工作需要律师的参与和支持。脱碳是中国“绿色供应链”的应有之义。挖掘律师服务空间,可以从企业主动布局与被动应对两个层面进行分析。董律师通过典型案例介绍供应链脱碳的法律实践,包括绿色供应商管理、绿电采购、绿色物流等主要措施。董律师提出双碳目标下企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法律服务的机会还是应当重点回到绿色产业投资领域,并从立法、司法、监管、实施等层面进一步分析律师在开展双碳法律服务时面临的机遇以及需要的知识储备,倡导从行家型律师角度提供解决方案,真正帮助企业实现双碳目标和可持续发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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