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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律师完成200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的通知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08-12-18 浏览:5244 分享: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2008年杭州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今年的培训内容即将完成,市律协要求每位律师在年底前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各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检查本所律师参加培训课时的情况,未完成的,可参加近期“行政业务委员会”、“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举行的研讨会补足课时,以免影响2009年的年检注册。

    研讨会的具体通知详见“杭州律师网”通知公告栏。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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