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质量兴国”要求,推动我省企业更好地开拓创新,规范经营,创建良好的市场秩序。最近,《浙江日报》联合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协会,在我省开展广泛的“浙江省公众满意质量诚信双优单位”评选宣传活动。要求参评企业必须是质量、信誉、服务好,未被消费者投诉过的企业。经过推荐、选拔、评比,近日揭晓结果,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荣获此美誉。
据悉,主办方将在第27个“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夕进行表彰并进行宣传。
通讯员:陈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