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2009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工作即将开始。经研究,市律协决定继续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续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方式及主要内容
1.市律协全体会员由协会统一投保;
2.保险条款:平安保险公司杭州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见杭州律师网);
3.保险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600万元
每人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200万元
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2000万元
4.保险期限:2009年7月01日12时至2010年7月01日12时;
追溯期:为保单生效起前五年,即2004年7月01日12时至2009年7月01日12时。
二、保险费用的分担及缴纳方式
1.全年保险费共33万元,按目前在册执业律师人数的比例承担,不足部分由上年保险费余额交纳。
2.城区律师事务所,按每位执业律师200元交纳;
3.各县(市)包括萧山、余杭区的律师事务所,按每位执业律师150元交纳。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律师事务所接通知后抓紧落实,并按上述标准将保险费于6月15日前以支票或汇款的形式交付市律协,以便按期向保险公司续保。
2.为简化交费手续,各律师事务所可以与会费一并汇入,执业保险费交费名单须另附。
联系人:汪蔚、余素珍,电话:87555128,传真:87555120。
汇款户名:杭州市律师协会
账 号:02510104001197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