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浙律协[2009]16号通知精神,中华全国律协将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省律协将甄选优秀书法、绘画、摄影作品送全国律协参展。
请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于6月2日前将优秀书法、绘画、摄影作品送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余素珍
电 话:0571-87555128
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的通知.doc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