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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09-07-22 浏览:3920 分享:


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在学习贯彻中要注意以下要求:

    一、要从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度认识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在律师行业开展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是司法部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之后的又一次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的内涵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记使命、明确职责,在思想和工作中找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不断提高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做好“三个维护”。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要围绕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的重点,认真安排学习培训和工作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务求实效。在学习培训中做到学好、学懂、学透。通过学习,认清和查找自身存在的落后的、与律师职业属性不相称的、不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客观要求的观念和行为,善于分析琢磨,认真查找原因,努力整改,在思想认识上自我更新,在观念上谋取新提高。同时,要做到理论应用于实践,要取得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广大律师在实践中要会用、善用、勤用,把自己在思想观念上的提高反映到实践中去,体现到具体的执业行为中去,做好“三个维护”。要通过自己的执业行为,真正体现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内涵和价值追求。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司法局关于此次主题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处理好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处理好与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系,要把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深化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结合起来,与我市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系列活动等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有机衔接、相互促进、整体推进。

    四、加强宣传,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市律协要充分运用会刊、网络等媒体,认真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杭州律师网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全面地报道和反映此次主题实践活动的动态。各律师事务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情况报送等工作。市律协要及时编发简报,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积极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

    五、认真组织,严格实施。50人以上律师事务所要建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机构,50人以内的律师事务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制定活动实施计划,对照学习内容、按照活动步骤,不折不扣完成各项规定动作。剖析材料于10月15日前上报市律协,2010年1月报工作总结。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doc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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