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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的通知
来源:市律协党委 发表时间:2009-11-20 浏览:3612 分享:


各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律协各联络处党建负责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律师行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经研究决定,召开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1月27日下午1:30正式开始,时间半天;

  地点:在杭州海外海?西溪宾馆一楼海政厅。

    二、会议内容

    1.方绍清书记辅导报告;

    2.魏民副局长讲话;

    3.颁发“党员律师示范岗”铜牌;

    4.党支部委员、党建负责人民主推选市律协三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

    三、参加人员

  本市全体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党员和其他党员、各律协联络处党建负责人。

    四、几点要求

    1.支部书记和各联络处党建负责人要做好工作,保证除特殊情况外的人员按时到会;

    2.市直所支部书记和党建联络负责人不能到会的须向党委请假。

    联系人:金关富,电话:87555256。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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