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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召开“律师进社区”工作动员大会
暨第六届九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09-11-30 浏览:5481 分享:




    11月27日,市律协第六届九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律师进社区”工作动员大会在西溪海外海宾馆召开。市司法局局长洪慧萍、副局长徐前、律管处处长程银云、法制宣传处处长郎关福、市律协会长胡祥甫及律协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各城区市律协联络处负责人、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郎关福处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郎处介绍,为更好地整合多方资源,培育社会复合主体,全面推进民主促民生、民主促发展、民主促和谐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六个城区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 


   
胡祥甫会长在简要介绍了2009年市律协的主要工作后,对与会人员就“律师进社区”工作进行了动员讲话。胡会长首先代表市律师协会及全市律师对市委、市政府的这一决策表示衷心拥护,认为市委、市政府关于“律师进社区”的适时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表示,律师进社区能够帮助社区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支持;能够有效地提升整个律师行业的社会美誉度;能够给年轻律师锻炼处理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市律协秘书长倪荣根就“律师进社区”活动中,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方法以及律师进社区所具备的条件作了介绍。 

   徐前副局长在听取了讲话后,特别强调了此次“律师进社区”活动的意义,并认为开展此次活动需要具备四种“心态”。一、积极的心态。各级领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等要用非常积极的心态投入到这一活动中去,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二、公益的心态。广大律师要发扬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三、实干的心态。市律协、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广大律师要落实好各项制度,务求工作实效。四、合作的心态。市律协能积极加强和媒体的合作,真正做到与“媒体界”联动,扩大“律师进社区”活动的影响力。

     市司法局洪慧萍局长在听取了会议内容后,充分肯定了市律协09年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律师进社区”活动文件中的新亮点作了进一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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