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和杭州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际,经七届一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增设“杭州市律师协会区、县(市)律师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