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拱墅区2006年度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过程中,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获得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来自浙嘉所的胡卫平律师、宏昊所的朱虹律师、钱江所的杨高波律师、会城所的陆云律师被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的领导非常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认真组织本所律师贯彻和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积极组员参加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和参加法律援助各项咨询宣传活动,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均超过20件以上,位居该区所属律师事务所前列。
四名律师积极投身于法律援助工作,关心弱势群体,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对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坚持上门服务。为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调查取证,保证办案质量。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以上或者办理过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援助案件,受到受援人的好评和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