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杭州市律师协会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提名,七届三次理事会审议,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纪律与惩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任期与第七届理事会任期相同。
主 任:
张顺洪 杭州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主任
副主任:
刘 恩 杭州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常务理事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余月海 杭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一岷 杭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浙江天和天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