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司法局律管科,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村务“法律体检” 进一步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的通知》(浙司办〔2011〕9号)要求,请各地各单位于5月13日前将此项工作的工作总结及数据统计表报送至市局律管处。谢谢! 联系人:李友良,电话:85101217,E_mail:liyouliang77@126.com。 关于开展村务“法律体检” 进一步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的通知.doc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