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工龄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和《年轻律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根据两个《办法》,事务所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长期为事务所服务的员工及表彰在各方面表现突出,为社会、行业、事务所做出贡献的年轻律师。上述两个举措体现了事务所管理过程中“以人为本”的文化理念,有利于增强事务所内部的凝聚力,激发青年律师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