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和交流房地产与建筑业务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年度工作任务,结合浙江省高院近期制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民事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经研究,将于近期举行全体专委会委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13日14:00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杭州海华满陇度假酒店(满觉陇路2号,电话:0571-28978899);
三、会议内容
1.总结部署年度专委会工作;
2.对省高院有关规定专题学习。
四、参加人员
1.本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2.对本专业有兴趣,希望加入专委会的其他律师同行。
五、其他事项
1.非本专委会委员要求参加的,请在4月12日前与我会联系;
2.本次业务学习计入杭州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3.会议结束后统一安排晚餐,如参会人员自行安排晚餐的,请于报到时予以说明。
请各位委员安排好工作,如期参加会议。
联系人:许力先 联系电话:(0571)87296703
传真:(0571)87296702
杭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业务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