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2007年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续保工作将于近日开始。根据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实际情况以及赔付因素,在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今年的续保协议。在执业律师增加的前提下,总保险费与上年相同,具体涉及每位执业律师交纳的保险费较上年减少(每人减少50元)。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方式及主要内容
市律协全体会员由协会统一投保。累计赔偿限额:1.2亿人民币,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每人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保险费:36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追溯期:追溯至2004年7月1日。理赔程序与上年相同。
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用的分担及缴纳方式
保险费共36万元,按目前在册执业律师人数的比例承担,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交纳。城区律师事务所,按每位执业律师350元交纳;各县(市)包括萧山、余杭区的律师事务所,按每位执业律师250元交纳。
三、其他附加险(律师意外伤害险)的内容
考虑律师执业的特点,市律协决定今年继续为年度在册的每位律师投保1份价值100元的意外伤害险作为福利,保费由市律协承担。有关险种条例的宣传资料另发。
四、其他事项
1.各律师事务所应充分重视律师执业保险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每年律师注册的必备条件。要认真组织律师学习有关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的内容,按照合同的要求在出险的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或律师协会报告,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防范和降低律师的执业风险,保障律师业务的顺利开展。
2.请各律师事务所接通知后务必抓紧落实,并按上述标准将保险费在5月30日前以支票或汇款的形式与会费一并交到市律协(并提供律师名册),以便市律协按期向保险公司续保。
联系人:汪蔚、余素珍,电话:87555128,传真:87555120。
汇款户名:杭州市律师协会
账号:02510104001197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