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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司法局政治部 发表时间:2011-12-06 浏览:6219 分享:


    近些年来,在省厅和市人事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司法局政工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开展有序,逐步规范,成效较好。但是,回顾这几年来的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材料整理装订不够认真规范,有的缺封面、有的缺目录、有的缺材料、有的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如,初定三级律师任职资格必须提供三年的劳动合同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原件和复印件的材料;二是论文、著作达不到评审要求,有的是数量不够、有的发表论文的刊物级别不够、有的时效已过;三是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反映不够充分,采用的案例不够典型、不够完整;四是评审表格填写不完整、不齐全,信息反映不全面,影响了评委对参评人员的直观认识;五是个别对评审的条件不够清楚,任职资格条件有所欠缺,英语、计算机未达要求。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审的通过率,如从申报高级律师来看,2010年我市高级律师申报10名,通过5名,通过率50%;2011年我市高级律师申报9名,只通过3名。 

    为了进一步做好律师评审工作,根据浙人社发【2010】320号《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和《律师职称评审条例》等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初定三级律师任职资格的要求是法律硕士,工作年限必须是从事本专业岗位满三年;初定四级律师任职资格的要求是法律本科,工作年限必须是从事本专业岗位满一年。

    二、论文、著作要求。1、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字数一般在2000字以上。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2、著作:指有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3、专业文章: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经验总结、短篇报道或实例报道等文章,字数一般在800字以上。期刊必须有ISSN或CN刊号。4、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各级专业学会、各部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以及各部所属院校主办的学报,并具有ISSN或CN刊号。5、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专业学术期刊,并已取得ISSN或CN刊号。

    《浙江律师》、《浙江公证》不能作为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期刊(属行业内部刊物),不符合评审刊物的要求,只能作为辅助材料。

    三、外语、计算机要求。1、外语要求,除符合相应的外语免试条件外,年龄在40周岁(不含40周岁)以上的申报人员,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申报一级律师参加A级考试,申报二级律师参加B级考试,申报三级律师参加C级考试;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人员,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2、计算机要求。除符合相应的计算机免试条件外,年龄在45周岁(不含45周岁)以上的申报人员,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四、材料申报要求。申报参加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按规定上报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材料。

    有具体问题要咨询的请打电话联系:85811973  联系人:梁莉卿

    附:关于印发《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doc

                        

 

 

                                                   杭州市司法局政治部

                                                      201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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