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应该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公平的。”“不对,既然是婚后买房,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你们都不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才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近日,后珠苑社区邀请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驻社区律师王群、严金华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婚姻法》解释三专题大讨论。
说是大讨论,当然要以居民为主角,主讲律师本次成为了聆听者,来听讲座的居民就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纷纷作出自己的“判决”。
后珠苑社区是首批“律师进社区”试点单位,由于是撤村建居社区,大部分居民文化水平相对低,很多“拗口”的条文对他们来说往往“一知半解”。
此次大讨论,社区选取新近发生的真实案例,主要由观点大讨论、律师点评两个环节构成,让居民大胆去判断,通过这种观点的交锋和碰撞,加深对《婚姻法》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