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及各位律师:
由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法制报》主办的 “浙江律师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发展中最有影响的十大案例评选”活动已于2007年5月18日在《浙江法制报》上隆重推出。在公布的20个案例中,由我市律师承办的案例有7个,现将我市律师参选案例的编号、评选的具体要求、评选原则及奖励方案公布如下,请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一、参选案例四:金华高中生徐力杀母案(二审)
承办律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胡祥甫、朱智慧
二、参选案例七:吴晶晶父母诉倪德华雇主责任赔偿案
承办律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 吴清旺
三、参选案例九:某海岛4600亩征地纠纷案
承办律师: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陈有西、黄海萍
四、参选案例十:郎爱田母女诉新安村承包土地侵权案
承办律师:浙江振业律师事务所 卢红梅
五、参选案例十五:杭州孩儿巷98号“陆游小楼”拆迁案
承办律师 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 熊辉伦
六、参选案例十六:浙江省饭店业协会被诉侵犯名誉权案
承办律师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胡祥甫 钱雪慧
七、参选案例十八:状告电影《英雄》插播广告案
承办律师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张子年
评选的具体要求:
1.点击神州律师网(www.zjbar.com)并在网上对您选中的10个案例进行投票,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8日24:00。
2.本次活动将为积极参加投票的朋友颁奖,希望您在投票时留下真实个人信息,投票格式为:十个案件的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件(我们承诺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我们将择日随机抽奖产生一、二、三等奖,届时将由公证员当场公证。
评选原则:
一、具有创新意义:所承办的案件可能是在我省乃至全国首次使用某一法律、法规,或首次提出、确立某种理念,或首次出现某种情形。
二、推进了民主与法制的进步:个案价值超越了当事人的直接诉求,其结果直接或间接地在某一层面、某一角度对立法、司法的完善、社会管理制度的改进以及人们法治理念的深化产生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影响较大:具有较大的社会公知度和大众关注度。
奖励方案:
一等奖1名
二等奖10名 奖金200元
三等奖20名 奖金50元
杭州市律师协会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