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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征集案例的通知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07-06-22 浏览:3854 分享: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去年底,市律协下发了《关于开展评选杭州市2006感动社会十大案例活动的通知》后,征集了不少好的案例。为了更广泛、更深入地征集我市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排解社会纠纷、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等执业过程中感人的、具有影响力的案件,经市律协五届十五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去年征集案例活动的基础上,在征集案例的时间、范围上作进一步扩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范围

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已办结的各类案件。

 

二、案例征集条件

1.案件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案件的过程、结果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3.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尽职尽责,发挥重要作用,律师的职业价值得到了有效的体现;

4.通过案件,能较好展示我市律师的良好职业形象,提高行业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三、案例材料要求

㈠ 真实反映案件的事实真相;

㈡ 把握主题,注重细节,深入挖掘案件中具有感人的、社会影响力的情节。

㈢ 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装订,上报材料一式一份,包括:

1.案例征集推荐表;

2.案情简介(2000字左右);

3.代理词、辩护词、判决书复印件;

4.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案情简介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案例评选方式

1.由律协各联络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按照案例征集条件,积极组织推荐上报;

2.由各专业委员会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推荐案例进行初评;

3.由市律协常务理事会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最终确定入选案件。

市律协将组织电视、报纸等媒体对案例进行大力宣传,并拟定在9月召开的“杭州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要从弘扬行业风尚、提升律师社会形象的高度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案例征集活动。律协各联络处、律师事务所要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优秀案例,及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案例征集截止日为2007年7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美华  电话:87555127  传真:87555120

邮箱:office@hzlawyer.net

 

附:案例征集推荐表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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