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业务培训工作,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高级律师和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司办通〔2012〕24号)要求,请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参加培训。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于8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交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联系人:王凯,电话:85101217。
附:司法部《通知》
http://www.moj.gov.cn/sfxzxy/content/2012-04/11/content_3488583.htm?node=4139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