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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仲裁委员会简介、仲裁指南及常见问题
来源:杭州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2-10-10 浏览:27616 分享:

 


简介

杭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目前有工作人员60余人,仲裁员近500人,其中金融仲裁员235人(主要来自银行和保险领域)。杭州仲裁委员会成立16年来,坚持发展是仲裁第一要务,树立品牌意识,遵循“适度规模化、规范专业化”的工作方针,努力争创国内一流仲裁机构,截至2011年底,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2.6万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近130亿元。立案数由1997年的20件到2011年上升至10067件,增长了503倍;解决争议标的由1997年的1481万元到2011年上升至74.9亿元,增长了505倍,呈现出争议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仲裁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的良好态势,为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了一种新的有效的法律途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

2009年,为顺应杭州区域金融仲裁中心的要求,在银行、保险行业的大力支持下,经市政府批准,成立杭州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主要受理涉银行和涉保险仲裁案件,当地政府为金融仲裁院提供专门办案场所(面积500余平方米),杭州仲裁委员会为此一是组建了40人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其成员由一行三局、各金融协会的金融专家、院校学者及部分有金融背景的仲裁员组成;二是聘请了杭州金融仲裁顾问,成员包括省金融办领导和一行三局负责人,专家学者等,以加强对金融仲裁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三是选聘了235名金融仲裁员(其中在杭保险公司老总或法务副总40余人),人员主要由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仲裁委员会推荐,包括1.长期从事金融实践工作的金融界专业人士;2.长期从事金融法律服务的资深律师;3.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长期从事金融学术研究和金融法律研究的学者、教授,切实实现专业办案、专家办案;四是制定了专门的金融仲裁规则,规则广泛征询了银行界、保险界、法学界、律师界等专家、学者的建议和意见,充分体现尊重金融交易国际惯例、行业规范、交易规则及市场自治原则,使其更加符合金融仲裁的需要;五是与浙江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文--《关于在保险系统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意见》;六是与浙江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积极运用仲裁机制促进保险法律纠纷解决的意见》(浙保监发[2010]42号);七是为加快车辆保险案件办理速度和节约纠纷成本,出台了《杭州仲裁委员会速审速裁案件仲裁规则》和《杭州仲裁委员会车辆保险案件办案工作暂行规则》,组成专门的车险案件仲裁庭;配备专职仲裁员和办案秘书;制定了低于法院办理同类案件的收费标准;规定了两周内结案的工作纪律。

金融仲裁院2009年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共受理人保案件101件,总标的1203.2万元,已处理78件,裁决32件,撤案8件,调解38件,已处理案件标的1103.3万元;其中2011年受理人保案件39件,总标的478.5万元。上述案件没有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案件,结案后,各方当事人对仲裁结论表示满意。



仲裁指南及常见问题

一、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指平等主体即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通过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共同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由双方选定或者仲裁机构指定独立、公正的仲裁员对该纠纷进行审理并做出终局的仲裁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

  仲裁是不同于法院诉讼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其启动的前提必须是双方达成明确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但其所做出的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仲裁不解决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也不解决有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福利等方面的劳动纠纷。

二、为什么选择仲裁?
  专家断案、一裁终局、意思自治、不公开审理、国际范围的承认和执行保障。

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 

三、申请仲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四、仲裁协议应当如何签订?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五、示范条款:“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纠纷、投资金融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

七、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材料有:

 

(一)仲裁申请书

个人应当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二)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
   携带原件供核对。

(三)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
   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五)证据材料
   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六)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明:1、以上材料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均需一式五份提交;如为争议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提交;若当事人超过两人,则需在前述规定基础上增加相应的份数。如申请财产保全的,需另外增加一份材料,并按照法院规定提交其他保全材料。

2、以上材料纸张均为A4格式。

3、以上材料中的仲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明材料清单可以参照使用仲裁委的示范格式文本。

4、详尽要求请查阅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八、仲裁有二审、再审程序吗? 
  仲裁没有二审和再审程序,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发生终局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仲裁裁决能到法院申请执行吗?
  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仲裁裁决执行到哪一级法院?

仲裁裁决的执行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示范合同仲裁条款

(一)

当您签订合同时,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员会推荐的如下示范条款:

第    条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1、本仲裁条款签订合同时作为仲裁条款使用;  

       2、必须准

 

示范仲裁协议书

(二)

如果您愿意将发生的纠纷提请仲裁,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员会向您推荐的如下示范协议:

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仲裁如下事项:

(争议的事项)

1、……

2、……

3、……

当事人:                         当事人:

地址:                          地址: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注:1、本协议供在争议发生前、后使用;

    2、必须准确写明申请仲裁机构名称及仲裁事项。

 

示范仲裁补充协议

(三)

如果您在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不明确,杭州仲裁委员会向您推荐如下仲裁补充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我们经过协商,愿就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第     条约定的仲裁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申请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杭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                          当事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注:1、本补充协议供补充原合同条款、仲裁协议中的不明事项使用;

    2、必须准确写明申请的仲裁机构名称及仲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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