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更好了解修改背景,准确把握立法本意,正确指导司法实践,市律协拟举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主 题:民事诉讼法修改及立法考虑
主讲人:姚 红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二、培训时间
2012年11月10日(周六)全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三、培训地点
杭州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三楼报告厅(莫干山路188-200号,总机0571-88066888)
四、参加人员
本市执业律师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参加培训的律师(并携带“杭州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系统电子培训卡”),进行刷卡进场;
2.本次培训场地能容纳550人左右,参加培训的律师名单请于11月8日前上报至“杭州律师网”预报名系统,报满截止(座位采取先到先坐,位满为止的形式)。另因之江饭店停车场地有限,请尽量勿自备车前往;
3.本次培训中餐由市律协统一安排。
六、联 系 人
余素珍 0571-87555128 13588349581
杭州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