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帮助青年律师成才,关心和关怀困难律师,市律协常务理事会先后审议并修订通过了《杭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培养基金使用办法》、《杭州市律师协会困难补助金使用办法》。
请各律师事务所参照两个办法(见附件),将符合条件、自愿申报青年律师培养基金、困难补助金的律师,务必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申请书和申请表报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余素珍,电话:87555128,传真:87555120。
附:杭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培养基金使用办法 .doc
杭州市律师协会困难补助金使用办法.doc
杭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培养基金申请表.xls
杭州市律师协会困难补助金申请表.xls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