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协《关于组织编写<2012浙江律师行业发展报告>的通知》(浙律协〔2012〕46号),要求各地市上报2012年度律师行业发展的综合性材料。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需要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协助做好情况收集、数据统计及案例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情况收集工作。重点反映律师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预防和减少矛盾、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做法、经验。各事务所可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重点工作进行填报。(见附件一)
二、数据统计工作。重点采集律师服务经济发展及事务所专业化发展方面的统计数据。(见附件二)
三、报送2012年度案例(见附件三)
四、情况、数据及案例报送方式。各联络处负责统计汇总辖区内事务所反馈的情况、数据及案例,各市直所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填写,要求于2013年1月14日前将相关情况、数据、案例及时报送市律协秘书处。报送资料全部要求以电子版本形式发市律协秘书处邮箱。
联系人:市律协业务部 沈海鸥
电 话:87555129 邮 箱:office@hzlawyer.net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