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浙江省律师协会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在春节前继续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的通知》(浙律协〔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活动信息表请于2月5日前报市律协。
联系人(电话):余素珍87555128 沈晓萍87555131
工作邮箱:office@hzlawyer.net
附:转发全国律协关于在春节前继续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 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的通知(浙律协〔2013〕3号).doc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