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积极做好2013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本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费收缴标准按照《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一)团体会费
按所内执业律师人数确定。执业律师5人以下(含5人)的律师事务所应缴团体会费为10000元。执业律师5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每增加1人,团体会费增加1000元。
(二)个人会费
1.全额标准
执业律师应缴个人会费2000元/人/年。
2.减免标准
(1)新执业律师在首次领证后第一次参加考核可以免缴个人会费,第二次参加考核可以减半缴纳个人会费。
(2)70岁以上老律师可申请免缴个人会费,但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从业20年证明及未受业内处罚证明。
(3)女律师孕、产期可申请免缴个人会费的,但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医院证明;③准生证。
二、收缴比例
在杭州市、区(包括萧山、余杭)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按会费标准的100%缴纳;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按会费标准的80%缴纳;在淳安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按会费标准的70%缴纳。
三、收缴时间、方式
会费按年度由市律协统一收缴(含上交省律协50%)。
(一)时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方式:支票、网银或电汇形式。
四、其他事项
(一)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退补工作,请各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在缴纳会费前,务必与秘书处工作人员以网络或电话形式核对《2013年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会费缴纳清单》。
(二)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律师积极配合,并给予大力支持,将会费收缴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完成。
(三)有关事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余素珍 电话:87555128 QQ:10640038
沈晓萍 电话:87555131 QQ:19993296
传 真:87555120 E_mail:office@hzlawyer.net
市律师协会账户
户 名:杭州市律师协会
账 号:19025101040011972
开户行:农业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