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评选浙江省律师行业“优秀所刊”、“优秀网站”、“优秀所徽”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有所刊、网站、所徽的律师事务所,参照文件设置的“评选细则”,按照送评材料的要求积极准备参加评选,并于2007年11月20日前向市律协提交相关材料。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http://www.zjbar.com/show1.php?id=3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