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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车误加柴油 律师值班来解忧
来源:浙江振业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13-09-30 浏览:17777 分享:


    近日,浙江振业律师事务所郎瑶律师从临平赶到余杭街道司法所值班,刚坐下,周某和柯某两人来到律师面前,说:“我们这个事,派出所说管不了,这里司法所里刚好有律师,让律师来给我们评评理。”

    郎律师面对两位当事人,让他们详细述说了事情经过:2013年9月15日,周某驾车到柯某所经营的加油站加了200块的油,而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给周某的车加了柴油,因周某的车属于汽油车,当时也没发现这一情况,直到9月20日周某的车出现了动力不足、发动困难等问题,作为刚买的新车,周某到汽车4S店进行检查,确定加了柴油才导致这些问题,后经修理产生了6000元的修理费。周某认为在9月15日在柯某的加油站加过油之后就再没加过油,而加油站的监控也显示他加过油,所以要求柯某承担修理费和车辆损失赔偿。而柯某认为,这段时间内周某也有可能在别的加油站加错油,既然已发这样的事,本着事情的解决角度,愿意承担一半的修理费。

    律师听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认为大家都是本地人,搁置其它争议,都是乡里乡亲的,本着诚实守信、定分止争的角度,大家先把这个事情经过先定下来。至于数额问题,双方也存在着可能商量的前提下,律师就从如果双方走司法途径在法院立案、开庭及诉讼费用等程序上进行了说明,特别是在证据的举证问题上,双方都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又跟双方讲了类似的案例,通过两轮面对面和分别做思想工作,把相关有利和不利因素跟当事人讲明讲透后,在余杭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柯某愿意承担周某的5000元修理费,周某也承认了自己加油前没有明确告知工作人员也有一定的过错,也愿意在这样高效快捷的调解方式来处理了结此事。

    双方在律师协调之下确定条款后,立即在《人民调解协议书》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双方对律师娴熟的法律知识、细致的耐心服务表示十分感谢,律师也在余杭街道司法所搭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延伸平台上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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