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施行,自此演出经纪人员资质认定工作有了重大变化。近日浙江省第十期演出经纪人员资质认定培训在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会议中心举行,为期五天。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传媒法务部副部长陈晓璐律师应浙江省演出家协会邀请,为本次培训班授课。
陈晓璐律师围绕《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针对演出经纪人的行业特征,列举并剖析了近年来演出经纪行业的典型案例,讲解了《合同法》、《著作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点法条,获得了学员们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