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协会主办 《杭州律师》欢迎投稿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下载中心
热门文章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 律协
书画摄影社社员活动通知
来源:杭州市律师协会书画摄影社 发表时间:2014-04-09 浏览:2942 分享:


各位社员: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政法系统纪念建设平安浙江1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评展活动的通知》,书画摄影社组织社员参加此次美术书法作品评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建设平安浙江这一主题,充分反映省委作出建设平安浙江重大决策部署10年来,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进一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浙江营造良好氛围。

    二、举办单位

    本次美术书法作品评展活动由省委政法委、省平安办主办,浙江法制报社、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承办,有关单位协办。

    三、评展项目

    美术作品(含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等)、书法作品(含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等)。

    四、选送作品基本要求

    1.选送的作品须由本人创作,并紧扣本次评展活动的主题,内容积极向上。

    2.中国画、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整纸,其他美术作品尺寸不超过1.5M×1.5M。

    3.作品不要求自行装裱,但必须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名称、作品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

    4.举办单位拥有作品的使用、展览、出版等权利,来搞原则上不退。

    五、选送数量

    每位作者作品选送不超过2件。

    六、评选奖励办法

    1.本次评展活动由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有关专家组织评审组,对选送作品进行评审。

    2.分别按照美术、书法评出适当数量的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

    3.承办单位给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证书,获优秀奖作品作为加入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4.入选作品将在适当场所公开展出,并汇编成作品集。给入选作品作者赠送作品集。

    七、有关要求

    1.参评作品请直接寄送至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0号楼803室评展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收,联系人:罗丽雅、彭爽,联系电话:0571-87054354。

    2.截稿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以收件地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夏新宇, 电话:85833502,电邮:xiaxinyu@hhlawyer.net

                           

                             杭州市律师协会书画摄影社

                               2014年4月9日

 

 

[ 下载本页  |  打印  |  关闭 ]  
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编委会 | 工作信箱 | 管理登录
浙ICP备14042401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4171号
主办单位:杭州市律师协会        技术支持:创搏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