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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浙江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法学会 发表时间:2014-05-05 浏览:5480 分享:


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浙江省法学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浙江省法学会正在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评选活动。杭州市法学会是杭州市的初评单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中国法学会会员,并在浙江省内工作;

   (三)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已经当选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或浙江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学术要求

    申报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以上(含本数,下同):

   (一)出版具有较高质量的专著1部以上;

   (二)单独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按照浙江大学一级目录,包括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学术摘要》、《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三)单独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按照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及南京大学CSSCI目录);

   (四)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

   (五)法学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2项以上;

   (六)牵头起草的法律文本被省级以上人大或政府部门采纳1项以上;

   (七)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以上,或者获得地厅级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2项以上;

   (八)在法律实践活动中,服务行业或地方成绩突出,有标志性成果2项以上。

    三、参评方法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名表(请登录浙江省法学会网www.zjfxh.com下载)纸质稿一式四份(A4纸,需工作单位盖章),电子稿一份。

   (二)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四张,电子版照片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报名资料中涉及的发表在著名法学刊物上的论文或论文复印件、专著和奖项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请在6月15日前提交杭州市法学会。市法学会将按照要求筛选申报人、出具推荐意见并上报省法学会。

   四、颁证表彰

   省法学会设立评选办公室,将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公示,提交评审委员会终评。最终评选结果报省法学会党组审查批准后,由省法学会颁发“第二届浙江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证书及奖牌,并在《浙江法制报》等媒体上介绍事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春燕、李良;电话(传真):0571—85303807;联系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78号(金融大厦)608室;邮编:310003;市法学会官方邮箱:hangzhoufaxue@126.com

                           

                         杭州市法学会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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