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浙江省工业合作协会审议通过,浙江中格律师事务所为副会长单位,胡波律师任副会长。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注册的社会经济团体。抗战时期由埃德加·斯诺夫妇、路易·艾黎、胡愈之等在上海发起,1938年8月8日在武汉成立,理事有林伯渠、董必武、邓颖超、王世杰、邵力子、张治中等,工合工作得到毛泽东、周恩来热烈支持,后薛暮桥、骆耕漠、许涤新、申健等同志参加“工合”运动。
此前,浙江省工业合作协会将政策与法律服务中心设在中格所,由胡波律师负责,为浙江工合提供了大量法律服务。本次将中格所增选为副会长单位,将有利于本所更好地为全省中小型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