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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服务,路在何方?”主题分享会会议综述
来源: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刑诉法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1189

2021年12月14日晚,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委和刑诉委联合举办了主题为“刑事法律服务,路在何方?”的线上直播活动。本次分享会由刑民交叉委主任胡瑞江律师和刑诉委主任李道演律师担任主讲嘉宾,围绕当下刑事法律服务的五个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现将重点内容记录如下:

一、刑事法律服务的现状

李道演律师认为,当下的法律服务市场要从四个方面来看待:1、整体环境:在疫情持续、经济下行等外部环境影响下,受冲击的不止是刑事律师,而是整个律师行业。律师行业是依附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生存的,市场经济发展受限制,必然导致法律服务需求的降低,律师整体行业自然也受牵连。所以不必孤芳自“怜”。2、专有限制:除了共性问题外,刑事法律服务目前面临着一些特定影响,其中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监察法》实施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律师辩护效果很难体现;二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进,律师辩护功能更加弱化;三是刑事辩护全覆盖,导致委托辩护数量减少。3、回望过去:很多同行都认为当前不仅是刑事法律服务的低谷,甚至还可能是今后十年的高峰。但回想十二年前,犹记得某地律所、律协公开声明不再承办刑事案件,全国范围内对刑事辩护也是一片看衰。当年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承办的全国首期刑辩研修班,只有32名律师报名。而如今各大高校组织的刑辩培训基本都是三五百人参与,与当年的市场相比如今根本算不上低谷。4、展望未来:刑事辩护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作为最传统的律师业务之一,这个市场不可能轻易消亡。如果说律师的有些作用在未来有可能被人工智能所取代,那也不会是刑事辩护。

胡瑞江律师讲到,目前对于刑事法律服务市场“看好”和“看衰”的声音都有,“看好”的人认为,根据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70755人,同比上升20.6%;不捕279050人,同比上升77%。共决定起诉1273051人,同比上升15%;决定不起诉229815人,同比上升32.6%。这说明犯罪人数仍旧走高,刑事法律服务的市场空间仍旧是存在的。

“看衰”的人人认为,首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刑事法律服务的市场。根据目前的数据看,大多地区认罪认罚率高达90%,认罪认罚的案件,委托律师的比例较低。其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结束,导致该类型案件量进入常态化,不再井喷。还有p2p类型案件,前几年数量激增,近几年案件量明显减少,这意味着虽然犯罪人数是在提高,但并不必然导致刑事法律服务的业务量上升,反之,从大家的切身体会上判断,刑事业务总体体量是下降的。

胡瑞江律师和李道演律师均认为,刑事法律服务是一项传统业务,不论是在刑事法律服务全覆盖的当下,还是在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未来,辩护业务都是不能被替代的,所以是不会消亡的。行业内虽风云变换,但整体业务趋势一定是呈螺旋式上升的,虽有反复,但趋势乐观。

二、关于认罪认罚制度对法律服务的影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对于刑事法律服务已经产生了巨大影响,可以预见,这种影响也必将是深远的。李道演律师认为,该制度推出的初衷是好的,在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刑事律师应该坚持“三改变,三不变”。

三个改变:一是改变工作方式,从控辩对抗式转为控辩协商式,需要加强与检察官的沟通;二是改变工作思维,将辩护重心从庭审提前至审查起诉阶段;三是改变收费模式,尽量让当事人把检察院阶段和法院阶段一起委托。

三个不变:一是对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在认真研判后坚持做无罪辩护;二是继续做好量刑精准化辩护,提出切实有依据的量刑建议供司法机关参考;三是在认罪认罚合意达成后,对可能出现的法院不采纳风险做好预警工作,充分披露风险,辩护工作也不是合意后即终止,做好开庭准备依然十分重要。

胡瑞江律师认为,公、检、法、律四家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刑事律师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优化自己的业务技能。同时胡瑞江律师也强调,虽然认罪认罚制度对于案件的繁简分流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有两点必须注意:

第一,不可因“简”失“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0%左右,大部分争议不大或者相对简单的案件都能够做到快速办理,快速结案,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那么,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应该花大力气办,办得精细、办得透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庭审实质化必须同步推行。针对疑难案件,更加需要强调庭审实质化,唯此才能真正体现繁简分流的意义。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的辩护策略选择上,胡律师也提到,见证认罪认罚的目的是保证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完全出于自愿,所以如果有一些律师同行对于案件的定性持有保留意见,但同时又必须见证当事人的认罪认罚时,可以选择在具结书上签署所持保留意见。但如果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见证了认罪认罚且没有提出反对意见,那么在法院阶段再提定性意见就不太合适了。

第二,坚持精益求精的办案理念

认罪认罚制度推行后,个别检察官、法官过于看重该制度对提升办案效率的贡献,极力促成认罪认罚以减轻工作量,工作方法略显简单,案件质量存在一定瑕疵。相信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推进过程中,这些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三、关于刑事合规业务的探讨

刑事合规目前已经成为刑事法律圈的热点话题,刑事合规业务的发展前景也被大家所关注。

胡瑞江律师认为,刑事合规业务的出现确实是一个契机,刑事律师可以借着这个机会练习一下合规业务技能,但要彻底的抛下主流辩护业务去专攻刑事合规也是不合适的。首先,目前该业务的市场开拓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综合所开拓合规业务会更加简单,机会更多,但对于只承办单一业务的刑事专业所还是有一些困难;其次,虽然现在企业数量增多,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有合规的需求,一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刑事合规业务还是“敬而远之”的,还有一部分企业“有心无力”。就业务数量的多少和办理该业务成本的高低来看,目前刑事合规业务不会成为主流,乃至未来刑事法律服务的大方向应该还是辩护和代理业务。

但同时胡瑞江律师也对合规业务抱有期待,他认为如果刑事合规上升为法定的从宽情节,这就能够吸引一部分的企业主动进行合规,以取得一个“护身符”。

李道演律师认为,不可否认刑事合规是一项新兴业务,也是刑事法律服务市场的趋势。目前市面上的刑事合规业务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基于合规本身的主动需求,二是涉及刑事犯罪的企业在检察院主导下的合规监察。前者基本是红圈所或拥有大客户资源的律所内部消化,后者是出于被动接受且收费有限。对于刑事合规业务,不能放弃学习,要知道是什么、怎么做,能够承接办好这项业务,其虽然不会替代刑事辩护成为主流业务,但可以与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顾问一样将成为刑事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综合所和专业所面临的不同挑战

胡瑞江律师认为,首先,专业所的优势在于其更加纯粹,对于某一领域的研究更加透彻深入,同时专业所由于其业务专一,这对于律所品牌形象的建立也更加有利。

其次,专业所也必然存在一定的劣势,尤其是在业务来源方面,对比综合所,刑事专业所的业务大部分来自于同行推荐,属于二级市场(或者二手业务),而综合律所直接接触客户,属于一级市场(或者一手业务)。目前受疫情和认罪认罚制度的限制,一级市场的案源量也在不断紧缩,那作为身处二级市场的专业所更加受限。

面对这样严峻的挑战,综合所的律师谋求转型更加简单,但专业所的律师只有“华山一条路”,不进则退,我们只能更加精进自己的技艺,发挥专业所的特长,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应对挑战。同时在刑事专业所里业务领域也要更加细分,做到专中有专。

李道演律师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层面看待。首先什么是挑战?青年律师可能首先想到的是案源,但不论是在专业所还是在综合所,不管是在年轻起步阶段还是资深时期,绝大部分的律师都会面临案源开拓的问题。只是相对而言,专业所的律师案源更多是靠同行推荐,而综合所的律师有内部资源共享的优势。其次什么是专业?不是只做刑事或民事才是专业化,更不是在一个专业里再细分领域。在没有解决温饱之前,谈专业化是空洞的。所以,综合所目前普遍推行的是两主一辅或一主两辅,让年轻律师有选择性的发展,与其强调专业化,不如尝试“专业+行业”的研究和开拓。最后什么是合作?综合所的律师可以在所内合作,专业所的律师可以所外合作。刑事律师之所以抱团,是因为大家看到彼此的长处,之所以爱吆喝,是乐于让大家看到自己的优势,在接受同行推荐的同时,也愿意将自己不擅长的业务分享与同行合作,做案源的搬运工,有时学到和得到的都会很多。

五、对于刑事法律服务从业者的一些建议

两位律师对于该问题的看法高度一致。

主观心态方面,一定要对刑事法律业务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同时也应当练就强大的心理抗压能力,要脚踏实地,而不是总想着弯道超车。

客观行动方面,一定要把专业做到极致,注意细节,多学习,多总结,不断提升自己辩护技能的同时,拓展朋友圈,多和同行交流学习,把握住“专业+行业”。

每一个行业都充满了残酷的竞争,光鲜亮丽的人永远是少数,机会也只留给有准备的人,如果想站上塔尖,唯有不断努力,方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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